经营管理在留资格审查趋严
新规取得的审查标准提高
目前,新规取得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审查非常严格。
- 资金形成的严密举证:需要3,000万日元以上的资本金等(法人为实缴资本金或出资总额,个人事业主为为经营事业而投入的总额)。另外,在实务中,申请人常被要求说明该资金的来源(是申请人本人的自有资金还是借款等),若依赖需偿还的借款,则难以按“原则上为自有资金”的前提进行说明(入管厅公布的资料中并无“自有资金”的明文规定,此为本事务所基于实务的理解)。
- 常勤职员的雇用:根据入管厅基准,申请人所经营的公司等须雇用1名以上常勤职员。常勤职员的范围限于日本人、特别永住者,以及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等、定住者。
- 日语能力:申请人或常勤职员中的任何一方,须具备B2相当以上的日语能力(日本人、特别永住者以外者,须符合日语能力考试N2以上认定等入管厅规定的条件之一)。在该日语能力要件中,常勤职员也包括持有法别表第一在留资格的外国人。
- 事业计划书的高度化:要求具体详细的记载,并须经具备经营专业知识的人士(中小企业诊断士、公认会计师、税理士)确认。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经营・管理」许可基准的修订等(令和7年10月16日施行)》(资料、说明页面,日语)
既有持有者在留期间更新审查趋严的实态
对于已持有经营管理在留资格并在日本在留的人士而言,也是以严格标准进行审查,需要谨慎细致地制作并提交材料。审查标准远比在留外国人预想的更为严格。
- 社会保险加入的严格审视:采用株式会社、合同会社等法人形态时,至少代表者须加入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及厚生年金),已出现以未履行该义务为由不予更新许可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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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追加材料进行实态调查已成常态:更新申请后,「员工出勤表(排班表)」「雇用合同书」「工资支付情况证明」等材料的提交要求已是理所当然。入管通过这些材料,依据内部基准严格审查以下事项:
- 经营管理资格取得者本人是否从事现场作业(一线劳动)
- 是否让留学生等打工人员从事超过每周28小时的违法劳动
- 提交材料之间是否无矛盾,人员配置是否与店铺规模相符
- 过渡期名存实亡:制度上,自施行日(令和7年10月16日)起满3年之日(令和10年10月16日)之前提出的更新申请,即使不符合修订后的基准,也会结合经营状况及符合修订后基准的可能性等判断是否许可(可能被要求提交经营专家评价的文件),此日之后的更新申请则须符合修订后的基准。但是,追加材料的指示书中已设有关于「日语要件」的记载项目,各地入国管理局实际上已在执行严格的审查标准。
- 以抽象理由不予许可:只要有轻微违法行为,或提交的材料让入管产生一丝疑虑,就频繁出现仅以「对事业稳定性・持续性存疑」这一抽象理由不予许可的案例。
经营・管理顾问服务
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持续稳定的企业经营,需要尽早构建意识到审查趋严的企业经营体制。关于3000万日元资本金的准备,也并非简单地从某处借入即可,而是需要在令和10年10月16日之前的宽限期内,有条不紊地确立资本金以及稳定・持续的经营体制。
本所的顾问服务不是一般的经营咨询,而是持续支援「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更新,以及为应对新的许可基准所做的准备。
支援内容
- ① 整理对新许可基准的应对情况及准备事项
- ② 确认社会保险加入、最低工资等遵守情况,并协助为改善做准备
- ③ 持续整理更新申请所需的材料
- ④ 整理说明本人确实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材料(为防入管厅怀疑本人从事一线工作,整理业务内容、员工配置、外包情况等,备好能够说明实际情况的材料)
- ⑤ 签约人本人「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更新申请
费用
- 顾问费:每月20,000日元起(不含税)(含税:每月22,000日元起)。顾问费包含签约人本人「经营・管理」在留资格更新申请的报酬。
- 家族滞在等本人以外人员的申请报酬另行收取(在通常报酬的基础上享受50%折扣)。
- 未签订顾问合同的「经营・管理」更新申请报酬:160,000日元起(不含税)(含税:176,000日元起)
※本所不保证一定获得许可。
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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