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技能实习2号的外国人,在申请特定技能1号时可免除技能评价试验和日语能力试验,可顺利办理移行手续。随着育成就劳制度(2027年4月施行)的临近,准确掌握当前技能实习制度向特定技能1号的移行路径,对于接收企业・监理团体及外国人本人而言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移行条件・手续流程及注意事项。
技能实习2号修了者移行特定技能1号的条件
可移行特定技能1号的技能实习条件
① 技能实习2号良好修了(须从实习实施者处取得「技能实习良好修了证明书」)
② 实习职种须与特定技能分野对应
(例:食品制造・建设・农业・渔业・素形材・产业机械・电气电子信息・汽车整备・航空・住宿・饮食料品制造・外食业・护理・建筑物清洁・造船舶用工业・焊接等)
③ 申请时在留资格为「技能实习2号」(原则为3年修了后移行)
试验免除的机制
技能实习2号良好修了者,在移行特定技能1号时可免除以下试验:
- 技能评价试验(特定技能评价试验):免除(技能实习修了视同试验合格)
- 日语能力试验(JFT-Basic 或 JLPT N4 相当):免除
但若实习职种・作业与特定技能分野「无对应关系」,则无法享受免除,须另行通过试验。职种对应表可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官网确认。
移行手续流程
- ① 确定接收单位(特定技能所属机关):可继续在技能实习的实习实施者处就劳,也可转职至其他企业,均须签订新的雇用合同。
- ② 收集必要材料:
- 技能实习修了证明书(实习实施者出具)
- 特定技能雇用合同书・雇用条件书
- 支援计划书
- 护照・在留卡复印件
- 健康诊断书(部分分野须提交)
- ③ 提交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或通过申请取次行政书士办理。
- ④ 许可・在留卡更新:许可后发放「特定技能1号」在留卡。
移行时的注意事项
- 注意移行期间的空白:须在技能实习在留期间届满前提出申请,并事先确认在留资格变更许可前能否继续就劳。可申请「特定活动(可就劳)」许可以维持就劳。
- 确认转职目标与分野是否匹配:原则上不可移行至与技能实习职种・作业对应分野不同的企业。
- 接收企业亦须满足特定技能所属机关要件:包括加入各分野协议会等行政义务。
- 须准备支援计划:新接收单位须制定支援计划(亦可委托登录支援机关)。
樱花中央法务事务所的支持
技能实习2号向特定技能1号的在留资格变更申请・材料收集支援・支援计划制作,由樱花中央法务事务所行政书士全程提供支持。初次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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