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警示
涩谷区内发生了一起事件:一名正规在留的外国人在出示附有个人番号(My Number)的新样式在留卡后,警察因不了解新样式而误认为该人无合法在留资格,将其逮捕。本文就此事件向在日外国人紧急提供相关信息。
事件经过 ─ 涩谷发生的误认逮捕事案
2026年,东京涩谷区内发生了一起事件:一名持有完全合法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携带并出示了附有个人番号(My Number)的新样式在留卡,但现场警察因不了解新样式,误认为该卡系伪造或该人无在留资格,以非法滞留嫌疑将其逮捕。
此事件的本质问题在于,当事外国人本身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其携带的是合法签发的在留卡,却因警察不了解卡片样式变更而遭到「完全的误认逮捕」。
什么是新样式在留卡(附个人番号)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正在逐步推行将个人番号(My Number,12位数字)与在留卡整合的新样式在留卡。新样式在留卡与旧式在留卡在设计・记载事项・防伪功能上均有显著差异。
- 记载个人番号(My Number):以往的在留卡不含个人番号,新样式在IC芯片及卡面均记载了个人番号。
- 卡片设计变更:整体版式・配色・记载项目的排列均与旧式不同。
- 防伪功能强化:搭载了新型防伪技术。
此样式变更完全合法且属于正式调整,新样式在留卡是完全有效的官方身份证明文件。然而,由于变更通知尚未得到充分普及,现场警察及企业担当人员将「不熟悉的卡片=伪造・非法」的误判情况时有发生。
被警察盘问・要求出示在留卡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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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卡的携带・出示义务(入管法第23条)
中长期在留者(持有在留卡的外国人)有义务随时携带在留卡(16岁以下免除)。被入国审查官・入国警备官・警察官・海上保安官要求出示时,必须出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示者将受到处罚(20万日元以下罚款)。 -
对职务盘问的应对(警察官职务执行法第2条)
警察官可对有合理理由怀疑其实施或将要实施犯罪的人员进行停止盘问。任意性职务盘问在法律上没有必须配合的义务,但出示在留卡属于法定义务。 -
被逮捕・带走时的权利
被逮捕时,享有:①被告知逮捕理由的权利;②沉默权;③选任辩护人(律师)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等)。逮捕后联系律师的权利受宪法及刑事诉讼法保障。 -
通报领事馆的权利(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外国人被逮捕・拘禁时,经本人要求,有权要求及时通知本国领事机关(维也纳公约第36条)。警察・检察官负有告知此权利的义务。
「新样式卡被怀疑是伪造品」时的具体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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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冷静,清楚说明
向对方表示:「这是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签发的新样式在留卡,记载了个人番号,是完全正规的证件。(This is a new-format residence card issued by the Immigration Services Agency. It includes my My Number and is completely valid.)」 -
建议联系入管厅咨询中心确认
若无法当场确认,可要求对方拨打入管厅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0570-013904)进行核实。 -
被逮捕时,立即要求会见律师
即便是误认逮捕,逮捕后48小时内也将获释或移交检察官。律师介入有助于迅速获释并纠正误判。请利用当番弁護士制度(由律师协会联络・免费上门会见的值班律师制度)。 -
事后可考虑申请国家赔偿
因误认逮捕遭受人身拘束或损害的,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损害赔偿。
致接收企业・雇主
雇用外国人的企业人事・总务担当者请注意以下事项:
- 确认负责核验在留卡的担当人员已了解新样式在留卡。
- 为外国籍员工被警察盘问时建立支援体制(律师・行政书士联系方式等)。
- 在人事档案中妥善留存在留卡复印件并进行本人确认记录管理。
欢迎咨询樱花中央法务事务所
关于新样式在留卡的疑问、应对警察及入管纠纷、在留资格的确认・更新・变更手续,由樱花中央法务事务所申请取次行政书士提供支援。「被警察拦截」「被怀疑持有伪造卡」「担心自身在留手续是否完备」的朋友,欢迎随时咨询。初次咨询免费。支持线上及到访咨询。
关于新样式在留卡的疑问・应对警察纠纷・在留资格确认与更新,委托樱花中央法务事务所。
初次咨询免费。